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把阅读作为培根铸魂、启智增慧的重要途径,引导全校师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不断增强阅读兴趣、养成阅读习惯、提高阅读能力,全面加强“书香郑航”建设,助力书香河南建设,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书香河南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2022〕28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23〕44号)《关于举办郑州航院第八届读书节的通知》,决定在全校开展2024年度“书香学院”、“阅读之星”和“优秀阅读推广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书香学院:全校各教学院部。
(二)阅读之星:全校师生。
(三)优秀阅读推广案例:由我校师生开展或参与的阅读推广活动,内容涵盖阅读、朗诵、弘扬传统文化、建设书香郑航、提升信息素养等。
二、评选条件
(一)书香学院
1.利用 4.23“世界读书日”、全民读书月等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推广活动。
2.积极参加郑州航院第八届读书节等校内外举办的各项全民阅读活动,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书香郑航建设的宣传推广工作。
3.在 2024年度阅读推广活动中,组织得力,策划新颖,内容丰富,具有良好影响力和社会效益。
除以上条件外,还将根据各学院师生图书借阅总册数、借阅人占比、人均入馆次数及人均在馆时长等数据综合评判。
(二)阅读之星(前三条至少满足一条)
1.热爱阅读,积极借阅图书馆各类纸质藏书,或积极使用图书馆各种电子书资源。
2.积极参与或组织各类阅读推广活动,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的组织力和创新能力。
3.在全民阅读工作中表现突出,社会效益高,反响好。
4.遵守相关纪律,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优秀阅读推广案例
1.由我校师生开展或参与的阅读推广活动,内容与阅读、朗诵、弘扬传统文化、建设书香郑航、提升信息素养等有关,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案例具有创新亮点、互动性强、可操作可借鉴、便于推广、可持续发展、有特色等特点,具有启发意义和应用价值,已取得良好效果。
三、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申报:各单位填写相应申报表,向图书馆提交。
(二)学校评选: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申报的“书香学院”、“阅读之星”及“优秀阅读推广案例”进行评审。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重视本次评选,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2024年度“书香学院”申报表》《2024年度“阅读之星”申报表》《2024年度优秀阅读推广案例申报表》(见附件)。将纸质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图书馆信息咨询部(1A0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图书馆郭家锐OA工作便签,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阅读推广工作评选”。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共同推进书香校园建设。
(二)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各单位推荐的“阅读之星”名额为教师1人,学生2人,推荐的优秀案例数量为1—2例,案例主要组织者不超过3人。
联系人:郭家锐 联系电话:61916807
附件:1.2024年度“书香学院”申报表
2.2024年度“阅读之星”申报表
3.2024年度“优秀阅读推广案例”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学生处 研究生处 校团委 校工会 图书馆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