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 > 书刊捐赠

图书馆接收捐赠图书条例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图书馆将向所有捐赠者发放证书以表达谢意。由于馆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的限制,图书馆会对捐赠图书进行甄别取舍,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

第一条 入藏原则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之规定的正式出版物。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历史留存价值的特种文献除外。

3.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复本以3-5册为宜。

4.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一般不被纳入馆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图书。

2.非正式出版(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3.宗教类的图书。

4.习题、内容少于100页、盗版、残缺不全及破损严重图书。

5.内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内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6.不成套的图书。

7.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8.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第二条 权益处理

1.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3.捐赠图书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书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

4.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或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5.不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图书馆将视情况转赠本校师生或其他图书馆。到馆不符合入藏条件的图书,图书馆将直接淘汰处理。

第三条 受赠方式

1.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龙子湖校区图书馆二层总服务台。

2.捐赠者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进行捐赠。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图书馆采编部,邮政编码:450046

3.如果捐赠图书较多,捐赠者可以与图书馆联系。

联系电话:0371-61916805(采编部)

第四条 受赠回执

捐赠者所捐赠图书一经接收,图书馆将通过当面、电话、信件或者邮件等形式及时向捐赠者出具谢函或捐赠证书以示鼓励和感谢。

第五条 其他捐赠

捐赠者若以专用资金(包括外币)或其他方式捐赠,请与图书馆采编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