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指南 > 规章制度 > 正文

图书馆考研储书柜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8日

为进一步“抓考研、促学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方便考研学生书籍资料的存放,改善学习条件,经研究决定,向考研学生免费提供储书柜。为规范储书柜的管理,确保图书馆公共财产和学生个人财物的安全,更好地发挥储书柜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储书柜的使用原则

储书柜使用按照图书馆统筹、学院管理、爱护公物、安全使用的原则进行。

二、储书柜的使用对象

储书柜仅限我校应届考研学生使用。

三、储书柜的分配流程

(一)图书馆向各学院分配储书柜数量。因储书柜数量资源有限,由图书馆根据各学院上一年度考研录取人数与学校考研录取总人数比例等因素,按照考研周期,将储书柜统一分配给各学院。

(二)各学院根据图书馆分配的数量,将储书柜分配给本学院考研学生。学院的分配方式遵循学生自愿申请、学习成绩优先的原则。

(三)各学院根据图书馆通知要求的时间,到图书馆领取钥匙向学生发放,并将分配情况报图书馆备案(附件1《图书馆储书柜使用登记表》)。

(四)各学院对储书柜进行日常管理,并至少确定1名老师具体负责,每月对储书柜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

(五)每年研究生考试结束3日内,使用学生应将储书柜清理干净,柜门打开,钥匙交至相关学院,由学院负责检查验收。

(六)使用学生须保证向学院交付的储书柜、钥匙等完好无损,如出现钥匙丢失、柜子破损等情况,由学院根据本学院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学院检查验收后,将钥匙全部交至图书馆,由图书馆进行下一轮的分配。

四、储书柜的使用要求

(一)储书柜的使用需严格遵守图书馆的相关管理规定。使用者要爱惜公共财产,不得损坏、随意涂写储书柜,不得私自加锁。

(二)储书柜仅用于提供存储空间,使用学生本人对存放的物品负保管责任。储书柜里只允许放置个人学习书籍,严禁放置零食、衣服、包、鞋子等私人日用品,电脑、手机、现金、银行卡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遗失由本人负责。

(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四)储书柜为公共资源,仅限使用者本人使用,不得擅自转让或有偿租借。擅自转让有偿租借者,图书馆有权收回其使用权,并通报所在学院处理。

(五)使用者应妥善保管储书柜钥匙。如出现钥匙丢失,须向图书馆提出申请,由使用者负责配钥匙,费用自理。

(六)如有中途退柜的同学,请及时到学院登记办理,由学院重新安排,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图书馆。

(七)如出现储书柜钥匙不按要求上交影响储书柜分配的,视为使用学生本人对存放物品的放弃,图书馆将对柜内物品进行清理,不负责保管。

(八)储书柜为公共财物,使用学生应按照本办法规范使用。如行为违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的,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图书馆将根据各学院出现的违反使用规定情况,酌情减少相关学院下一年度的分配数量。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附件1.图书馆储书柜使用登记表

                                                                                              图书馆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