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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书阅读器借阅规则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8日

为推广多元化阅读,图书馆特推出电子书阅读器外借服务。为保障读者阅读体验和借阅权益,特制订本规则。

一、服务对象

在校全日制学生、在职教职工。

二、借阅方式

凭本人一卡通自助办理借还手续。初次借阅时需通过手机号码验证读者身份,借阅成功将收到确认短信。

三、借阅数量

每位读者每次限借1台。

四、借阅期限

借期10天,不续借,不预约。到期日如为闭馆日,借期相应顺延(闭馆日以图书馆官方通知为准;如寒暑假期间非闭馆日,则不能顺延)。

五、逾期处理

逾期后阅读本系统将自动锁屏。逾期超过3天未归还者,停止电子书阅读器借阅权限1个月;逾期2个月及以上仍未归还,视同遗失,借用人需按购买相同品牌相同版本的新机市场价赔偿。

六、注意事项

1.借阅后,请认真检查借阅器及其配件能否正常使用,如有破损、故障等情况,请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使用过程中,请妥善保管,注意防挤压、防摔、防水及划伤等,如不慎遗失或损坏设备,借用人需按购买相同品牌相同版本的新机市场价赔偿。

2.严禁对设备系统设置及程序进行任何修改和删除。

3.严禁下载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