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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提供笔记本电脑借用服务的通知

编辑:荆永菊 审核:荆立夏 时间:2025年03月04日 14:50 点击数:

全校师生:

为更好地满足师生学习、科研需求,拓展图书馆资源服务效能,经研究,自2025年3月5日起,图书馆提供笔记本电脑借用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本校全体在校师生。

二、借用流程

1.申请登记:借用人至图书馆二楼服务台出示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或指点天下信息)进行申请,并填写《笔记本电脑借用申请表》。

2.设备领取:工作人员核对信息,提供设备及配套电源,借用人现场检查设备完好性。

3.设备归还:借用人携带设备至服务台办理归还手续,工作人员验收无误后完成归还。

三、注意事项

1.借用时限:借用限当日借还。

2.使用规范:

(1)设备仅限于在图书馆内使用,离馆时需按要求归还;

(2)请妥善保管设备,避免损坏、浸水、碰撞等;

(3)禁止私自拆卸、改装或更换硬件,不得私自删除及安装软件系统;

(4)设备仅限学习科研用途,不得用于商业活动。

3.逾期处理:逾期未归还的,将禁止入馆7天,并报相关学院、部门进行处理。

4.损坏赔偿:因借用人使用不当造成笔记本电脑损坏或丢失的,借用人应根据维修或采购价格,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服务时间

8:00--21:00。

五、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图书馆流通阅览部。

电话:0371-61916806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借阅规则,合理使用公共资源。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知。

附件:图书馆笔记本电脑借用管理制度


图书馆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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