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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教工第二党支部召开政治理论学习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交流会

编辑:荆永菊 审核:高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1:31 点击数:

4月25日,图书馆教工第二党支部在1A01会议室召开政治理论学习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交流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荆永菊主持。

会上,支部组织委员李素巧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的相关文章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则的部分内容。

图书馆副馆长杨新慧围绕《条例》谈了学习体会。她说,“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对自身的纪律建设一直没有松懈,历次党章对党的纪律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内容,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针对《条例》重新修订的第十九条内容,荆永菊浅谈了自己的认识。第十九条分三款规定免予处分、不予处分、不追究党纪责任,总体上形成了对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属于违纪等不同情形分别给予相应处理的系统规范。这为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实行区别对待提供了法规依据,有利于切实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荆永菊总结指出,党纪学习教育是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的内在需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现实需要。支部对此次党纪学习教育的开展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围绕《条例》修订的现实背景,以“新旧对照”“学用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新旧条例进行对比学习,坚持知行合一,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真正实现党纪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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