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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阅览区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5日

图书馆阅览区是供全校师生自主学习的公共区域,是共享资源。为创造良好的阅览环境,维护阅览区的正常秩序,保障读者平等使用阅览区的权利,特制订本规定。

一、请读者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图书馆读者文明行为公约》。

二、读者进入图书馆,请自觉使用座位预约系统选择座位,一人一座,按选取的座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乱坐。

三、休闲阅览区是全校师生的公共资源,每位读者都有平等使用阅览室的权利,也都有遵守管理规定、维护阅览秩序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休闲阅览座位的合理有效使用,读者先到先坐,做到人走座空。

四、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抢占座位。不准替他人代刷代占座位,不得粘贴占座标识,严禁强占座位将其据为己有。

五、图书馆内禁止使用各种充电宝、伪劣电器及大功率电器,读者离开请随身带走各类电子设备。

六、管理人员将不定期对遗留在阅览区的个人物品予以清理,清理后的物品集中放置在二楼总服务台,一周之内,物主可拿有效证件前来认领,记一次违规,并写出承诺书。一周后无人认领的物品将被视为废弃物处理。

七、对违反上述规定、不服从管理、占座等违规等情况,工作人员先予以口头警告,并记录备案。第二次违规者,借阅卡禁用7天,7天内不得进入图书馆。第三次违规者,借阅卡禁用30天。情节严重者,除在馆内公开通报批评外,同时通告校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校团委及其所在学院,由相关部门、单位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分。

八、本规定自即日起开始执行,以往同类规定中如有与本规定不一致者按本规定执行。

郑州航院图书馆

2018年3月26日